中共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
中共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成立于2012年7月,隶属于中共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委员会,现有在册党员13名,入党积极分子2名。
中共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党支部成立于2012年7月,隶属于中共深圳市社会工作者委员会,现有在册党员13名,入党积极分子2名。
2019年2月28日,经福田区沙头街道妇联批准,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妇女委员(以下简称“妇委会”)会正式成立,阳光家庭服务事业部总监、初级督导黄晓玲担任妇委会主任。阳光家庭妇委会的具体职能为:维护机构女职工权益、组织开展女职工活动,审核机构的政策制度符合《深圳经济特区性别平等促进条例》、监督机构有关性别平等制度的实施。
2019年6月10日,经福田区沙头街道总工会批准,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工会(以下简称“工会”)正式成立。阳光家庭工会的具体职能为:
维护职能:维护职工群众的经济效益和民主权益的职能。
建设职能:吸引和组织职工群众参加经济建设和改革,努力完成经济和社会发展任务和职能。
参与职能:发挥职工群众参政议政作用,代表和组织职工参与国家和社会事务管理的职能。
教育职能:帮助职工不断提高思想政治觉悟和文化素质的职能。
2022年11月18日,经共青团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工作委员会、福田区沙头街道天安社区居民委员会批准,共青团深圳市阳光家庭综合服务中心支部委员会正式成立。